申请人须是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博士,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站考核特别优秀者, 学校可以根据岗位需要直接聘为事业编制教师;出站考核优秀者可以申请学校教师岗位,学校根据岗位需要择优选聘为事业编制教师。 学校鼓励和支持博士后在站期间申报国家和广东省的各类博士后人才项目和研究项目,获得项目资助的,就高享受相关待遇。
根据申请者的教育经历、创新能力、学术成果和水平、发展潜力等条件聘用到相应博士后岗位, 实行分类招收聘用和考核管理。可提供24— 40万元人民币的岗位年薪,并参照校内同级人员的标准为博士后缴纳“五险一金”。 博士后子女享受学校教职工子女入托、入学同等待遇。博士后科研成果按学校科研奖励规定享受科研奖励。按学校规定为博士后提供租住公寓或租房补贴。